老师你好,我有关建筑公司资质挂靠的账务处理需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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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0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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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7:42
税务上不存在挂靠处理,但实际工作中,建安行业、运输行业等都会有挂靠。
这种挂靠,在税务上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按供应商处理
这种方式,将挂靠方做为一个独立的公司,往来要有正式*,你公司从客户处拿来业务,开*给你的客户,然后你将此业务分包给这家供应商,由这家挂靠的供应商开*给你公司。
这各方式下,你开出的*为你的收入,你收到的*为你的分包成本。
营业税下,可以差额征税,如果是运输业,已经营改增,直接是进项与销项上等(实质上的差额征税)
二、按自营处理
因挂靠方各种原因,无法开具*,那么这种挂靠就必须做为自营业务处理。
你开具的*确认为你的收入,你支付的款项做为你的成本,如果无法核算具体成本的,那么可做为某个人承包经营,制作承包合同协议,税务上是认可这项成本支出的,当然,你公司得负责代扣代缴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
在这里,这个承包经营所得(你公司直接支付的成本)就等于收到的款项减除各项税费及管理费后的余额。
不管上述何种方式,你开具*收到的工程款肯定要做为你自己的收和确认入账,如果开的*做为代收代付入账,则明显涉嫌虚开*。
供参考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