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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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1:16
吉米·哈利,不知道这位算不算是一位小众作家,不过他在英国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他是一个乡村兽医,把他一生跟牧民的牲畜打交道的故事写成一个个短小精悍的故事,每一个都那么妙趣横生,质朴,又饱含着爱和英式的幽默。高中的时候读到他的《万物有灵且美》,瞬间入坑,然后把他的所有书都找齐了来读。他的文字是极为浅白的那一款,讲的也都是些生活中的小事,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然而却能像磁石一样紧紧地吸着读者一则则故事看下去,画面感极强。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1:16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王小波+鲁迅。《故事新编》和《青铜时代》有极其相似的有趣处:都是在语境偏差和时空穿梭里找趣味,有趣得都很轻,而且他们俩,加上卡尔维诺,都能勾勒出一种清空的趣味。比如鲁迅笔下的墨子、卡尔维诺的树上男爵和王小波的早年李靖,那种有趣已经不只是好玩儿好笑,而是整个飞在空中的轻逸趣味,举手投足都很有趣的境界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1:17
读丰子恺的随笔或童话,欣赏他的漫画,真是妙趣无穷,好似乐天达观的老顽童。他的趣味是从生活里的一枝一节萌发出来的,深深浸透于日常生活的花草虫鱼、柴米油盐。特别喜欢他《山中避雨》的故事:丰子恺同两个女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仓皇奔走。最初因游山遇雨,觉得扫兴;然而,“山中阻雨的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我的感兴,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两个女孩怨天尤人,苦闷万状。他就去借了把胡琴,拉了起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1:18
余华很有趣。中长篇如《许三观卖血记》,短篇如《朋友》,都很显。尤其在他笔下人物不动声色说些非常不合逻辑但又自己编成道理的推论时。曹雪芹很有趣,这点红学家都挖掘完了,不提。狄更斯很有趣,简直辛辣。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1:18
我认为有趣和文笔,这两个概念都很宽泛。但是综合起来看,毛姆一定是可以算是一等一的。有趣不是指的在文章中抖包袱,放机灵。或者是现在段子手们所写的这种前后不一致,能让人笑出声的段子。有趣应该是这样一种感觉,或者是信手拈来的趣味,比如钱钟书式的:“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或者是能让读者在一瞬间完全带入到作者写作时的场景之下,体会作者真真切切想要布置给读者轻松氛围感受。比如我举毛姆那篇午餐的例子。或者是能通过作者的眼睛,看到一个自己从未想象过认识过的世界,比如卡尔维诺的《宇宙奇趣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