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41
共1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7 02:26
离职后档案最好这么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7 03:44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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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的非常重要的资料,也是一个人*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可小看和忽视。
一个人只要需要工作、需要生活,就离不开与社会上一些单位、一些部门、打交道,建立起个人档案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更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这是单位或企业了解一个人的重要手段。
没有档案的人当然就不便于单位或企业了解你,对个人是肯定不利的。存放和保管好当然是一个重要环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档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7 05:1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了解到了,会在5分钟左右给出答复,请您稍等哦!单位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的,可以直接将档案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没有新的接收单位的,可以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7 07:27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人事档案:
5.1.1人事档案的调转
5.1.1.1员工可在被公司正式聘用之日起三十天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
5.1.1.2人力资源有义务协助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5.1.2 人事档案的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定期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更新、整理。
人事管理档案:
5.2.1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
5.2.1.1 人事管理档案应在员工到职一周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将员工到职后形成的人事资料收集完整,待员工经试用期考核通过,正式录用时将其人事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
5.2.1.2 人力资源部对移交的人事资料要依据《人事管理档案分类目录》进行审核,发现有人事资料不完整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索,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与完整。
5.2.1.3 对营销人员、送货员、外派财务人员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收取学历证原件;对外派财务人员还需收取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对营销人员及非总部财务人员同时需收取担保文件。
5.2.1.4 收取员工相关证件时,应向对方出具收据(一式二份),一份交对方,一份存入档案袋(盒)查验。
5.2.1.5人事资料收集、归档后,人事管理专员应在档案袋(盒)上详细填写员工姓名及档案资料清单等内容,依档案材料分类目录顺序排列,各类资料以形成时间为序,分类装订,并注明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经办人姓名。
5.2.1.6档案管理员应将档案资料分类存放、严格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档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7 09:52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单位应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没有接收单位开出的档案接收函,单位不能将档案交到个人手里。辞职人员凭相关手续去当地人才市场或其他档案管理机构开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去原单位转调档案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就是说你可以自己委托当地的人才市场保管档案,缴纳保管费。也可以让单位出具委托协议,将你的档案放在人事局或者劳动局。这个你要先了解清楚这两个局是否接受你的档案,或者按照他们的要求办理档案存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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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2、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3、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4、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7 12:33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拓展资料:
一般地,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做"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清代以后多用"档案",现统一称作"档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7 15:31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目前,普通的企业不具备存放人事档案的能力,一般人事档案存档于人力资源局。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7 18:46
国家对档案的管理有明确规定,档案不能自己保管,必须交单位或社会机构保管。换句话说,单位这么做违规,一般情况下,没有接收单位开出的档案接收函,单位不能将档案交到个人手里。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7 22:17
一般是找你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接收。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8 02:05
首先是国企单位离职之后人事把档案给你到你是不对的,应该让你去新单位或者或户籍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然后给到国企单位把档案给你发到接收单位去。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8 06:10
您是在户籍所在地还是在外地?如果是在户籍所在地,单位只要给您完整的转递手续及时把您的档案存放到当地的人才,如果是在异地的话也要找到接收单位,一定不能放在自己的手中,长时间的话就会形成死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8 10:31
放在人才中心,有托管的。再说,新私企有主管人事的呀,你问他们这个档案该如何解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8 15:26
如果你下一份工作也是国企,档案可以调转,如果私企,档案就无所谓了,单位会给存放到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