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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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0:38
隋朝时期的司法设置是大理寺为最高审判机关,一个部门掌管所有大小地方案件(这个制度由秦朝廷尉衍变,北齐名为大理寺)参考资料:磐龙缠炉 手打整理,欢迎追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0:39
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0:39
秦、汉时以廷尉主刑狱,审核各地刑狱重案。汉景帝、汉哀帝、东汉末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为大理,均仍复旧。北齐定制,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隋以后沿用。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0:40
唐代的*审判机关称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以卿、少卿为正、副长官,主要负责审理*百官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但徒、流案件的判决权只有刑部才能行使,刑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实际上,唐代审判权主要由大理寺和刑部共同行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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