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单休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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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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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8 01:55
一、1.每月统一按“月薪/21.75”来折算,如果少工作一天就按照21.75除以月工资数。加班工资的核算基数不受出勤天数的影响,是固定不变的,即日工资基数为:员工的固定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基数为:员工的固定月薪/21.75天/8小时。
2.法律规定标准的周正常工作时间为5天8小时即每周40小时。那些执行6天8小时单休工作制的,其周六上班要按双倍工资算其加班费。平时加班1.5倍,法定节假日3倍。
二、2008年元月1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如下: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 天 -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 250 天 季工作日:250 天 ÷4 季= 62.5 天 / 季
月工作日:250 天 ÷12 月= 20.83 天 / 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 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 ×8 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 天 -104 天)÷12 月= 21.75 天”。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56
目前针对固定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
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
C:固定月薪/20.92*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
按照A方法:其工资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
按照B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
按照C方法:其工资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
可以看出同样的一个案例如果采取不同的薪资计算方法其工资金额相关很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56
1、平常加班工资为1.5倍,双休日加班工资为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为3倍;
计算方法:平常加班工资=工资收入/21.75/8*1.5*加班时间;
双休日加班工资=工资收入/21.75/8*1.5*加班时间;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工资收入/21.75/8*1.5*加班时间;
2、如果是每月单休,已经违反劳动法,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加班费以外,还要被行政处罚;
3、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57
单休的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1、那些日工资标准为月薪/31天、30天或26天的做法都是不合理合法的。
2、每月统一按“月薪/21.75”来折算,如果少工作一天就按照21.75除以月工资数。
3、加班工资的核算基数不受出勤天数的影响,是固定不变的,即日工资基数为:员工的固定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基数为:员工的固定月薪/21.75天/8小时。
4、法律规定标准的周正常工作时间为5天8小时即每周40小时。那些执行6天8小时单休工作制的,其周六上班要按双倍工资算其加班费。平时加班1.5倍,法定节假日3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57
单休,说白了,就是一个月休四天;所以每个月的应出勤天数是不一样的;有的 26天,有的27天,2月只有24天;
基本工资按月满勤计算即可,26天就除以26;27天就除以27;24天就除以24;
餐补 5元/天,按实际出勤天数发就可以了;
两者分开算,没有任何矛盾啊。追问不对吧,不是说每月不管多少天都按23.5或者多少天来算吗。我记得之前说过,但是那个具体数字我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