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5:3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7:22
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起,汽车上公户牌将不能一次性抵税。财政部、税务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显示: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7:22
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起,汽车上公户牌将不能一次性抵税。财政部、税务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显示: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