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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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7:26
三月之约 那个三月,我没有去雾积山,我不想再见到启泓了。 我和启泓于6年前相识,一年前见最后一次面。中间有三次相逢,间隔以三次分开。每一次相逢都很凑巧和短暂,甚至没有一次,相处时间超过半年。 可是,我总以为我们认识了很久很久,仿佛有一百年那么久,仿佛有一千年那么久,久到如果再见面,我都会厌倦。 所以我没有去赴那场雾积山的约会。 我想启泓应该不必难过,因为我曾对他说过:游荡只不过为偶遇,期待只不过为回味。我们如果事先把相遇设计得很完美,必然不会期待下次。情爱的甘美和芬芳,全在措手不及的一念间。 那个三月,我留在此城,整日在江边晒太阳,看报纸,采青蒿,捉虾,原来此城也很好,这么闲闲地,便把三月都过完。整个三月,我在江边,忘记撑一把伞,皮肤渐渐晒红,变黑,三月过后,再由黑转成棕*。我由一个苍白的人,变成一尊闪光铜像。 我在太阳下读报纸,眼睛灼痛。忽然想起我与启泓,最初的相逢,便是因为眼睛,那时,我的眼睛环了。 他的眼眸 六年前我还在读书,在某个清晨,起床之后揉眼睛,我发现左眼刺痛,几乎流眼泪。才是看到光亮一点一点地映着,看不清东西。我变换一个角度,向上看,天空便有青白青白一片云彩,我向下看,地面便有一汪水在反光。 我知道我眼睛坏了,拿上病历跑到医院去,校医院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因为它的楼宇造型实在太像一座童话城堡。 进了童话城堡,右转上二楼,眼科诊室里没有人。敲敲门,走进去,看到桌上一盆秋海棠,漾漾地开出蜡一般半透明的粉红花,一半绿的叶片,一半紫的叶片。 我撸下一朵花,手指轻轻拈着,这时便有人说:“你怎么动我的花?” 我说:“你看,这朵花,已被虫子吃掉。” 我把花摊在手心给对面的人看,我才发现21岁的我,有一张洁白的手心,白得 对面的人笑了,这是一个年轻男子,很俊美。他让我坐下,一只手在我眼前晃动,让我随他手指左移右移眼珠。然后他给我点了切片药水,带我进暗室。 他让我将脸贴在那类似老式相机的仪器上,然后张开眼睛,我看到光束自他那一边射进来,他让我向上看,向下看,向左看,向右看,他让我直视前方,我便与他隔着一台老旧木质仪器,对视。我能感觉到他清凉的呼吸扑在我脸上,像薄荷。还有光,穿透我眼睛,快要照到我灵魂深处去。 他说:“你的眼角膜被你自己揉伤了,所以,你看不清东西了。” 我向后退一步,手里的秋海棠落在地上,“那怎么办?” “不用担心,眼角膜的再生能力很强,过一天就好了。” 他给我开一瓶妥布霉素眼药水就让我走了。我没有动,他便不再理我,他兀自隐入暗室里去,像一个神,出没在暗与光亮之间,让人微微起敬意。 回去的路上,向上看,向下看,向左看,向右看,怎么看都看到一团白,呵气成霜的白,吞吐如莲的白,我想起医生洁白的手指,在我脸上、眼睛上轻轻拂拭的动作。 这便是我第一次遇见启泓,第一次遭逢爱情。 他的眼睛 爱情原来是这样:每天我都望着那白墙红顶的医院小楼,我对自己说:去,不去,去,不去,如果去,我便要穿那件绣着牡丹花图案的真丝裙,穿高跟鞋;如果不去,我穿什么也无所谓。如果去,我要从一楼右转上台阶,沿着用消毒水擦得纤尘不染的楼梯行到二楼,在眼科诊室门口张望。如果他碰巧在那里,那么我就跟他说,我多么想念他。 可是一次也没有。我只是状若平静地从教室路过医院,然后再从医院的前门转向别的地方。所以当我在羽毛球场遇到了启泓和女友,顿时傻眼,简直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1992年,人人都有一件雪白羽毛球衫,启泓的女友穿着的那一件,胸前别着小小红蜘蛛的胸针,我知道她是特别的,如果她不是特别的,启泓不会选择她。 他们碰巧双打少一人,启泓的女友喊我过去。可每一个进球我都接不住,但是,每一次发球又都用力过猛。是的,19岁是一个用力过猛的年纪,拥有一把用力过猛的青春,我把球重重击过去,很不凑巧,打在启泓的眼睛上。 他是眼科医生,他自然知道如何做,那天他说没事,继续玩,我却忽然很索然,我离开了。 走在回去的路上,我促狭地想:这下我可以去医院看他了,因为我伤了他! 第二天,我敲敲二楼眼科的门,看到了启泓。他左眼包着纱布,看到我,反倒不好意思地笑了。我说:“对不起。” 他说:“没事没事,轻伤。” 看了看我,他又说:“你是来看病还是来看人的啊?” “我是来看人的。” 他开玩笑:“好,那你赔我一只眼睛吧。” 我说:“好,把我的右眼换你的左眼,这样我两只眼睛都坏掉,你两只眼睛都完好,那么我回去的时候,你要扶着我。” 他忽然笑了,很愉快地笑了。我有点高兴又有点害怕,仿佛他不再是他,因为在我看来,他似乎是一个充满忧伤情绪的男子。 他终于轻轻避开我的眼神,看向外面。我走过去,探出手,轻轻按在他眼睛的纱布上,弯下身,亲吻他的头发,发顶的漩涡。他没有惊讶,也没有拒绝,只是握住我的手。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可是一切都太迟了。再过一天,我就毕业离开这座城市。 两难之时 我去了S城,开始与生活的一场接一场的硬仗,朝九晚五,学习种种做人的姿态。把敏感赤裸的神经打磨得粗糙再粗糙。 我开始跟男人交往,其中最看得过眼的是林志扬,他渐渐脱颖而出成为我的男朋友。2000年9月,我们认识两年整,却还如牧师的子女谈恋爱,仅有牵手,接吻,他从未去过我的屋,约会只在公园和电影院。恋爱乏善可陈,然而我们都很享受这一切,他最赤裸的表白不外是:我喜欢你。 2000年有人对我说,我喜欢你,而我忽然非常寂寞。冬季,我出差,回来的路上,辗转回到母校。在学校白墙红顶的医院门前站了一小会,想一想,走了上去。 消毒水味道还在,水磨石地面还在,我走上眼科诊室,桌上秋海棠还在。一个年轻女医生站起身,殷勤问我,有什么事。 话未出口,我已经看到那人,那人从暗室走出来,瘦长瘦长似一条影子。 启泓陪我在城市里缓缓游走,天光渐渐暗去,他手臂伸过来,挽住我的腰。他这样微微地挽住我的腰,让我觉得他的身体那样温暖,我便说:“启泓,我喜欢你。” 事情总是这样,一笔辛酸,许多讽刺,当有人说他喜欢我,我正巧喜欢着别人,而被我喜欢的人,他不回答。 我知道他想说的话,可我并不想听他讲出来。他一定会说:你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不留在这座城市,留在我身边,当我还未娶时,你未嫁时,我们明明可以在一起。 是的,为什么我不呢?其实我不过是 个自私的女子,我爱S城的盛大繁华,也爱B城的小室流年,我爱医院里那轻微的触摸,也爱无牵无挂了无生趣的寂寞。我爱爱情,也爱自由。 那晚在宾馆,他躺在我身边,他说:“当这是最后一面吧,以后不要再相见了。”我说:“好,最后一面。” 很晚了,他回家,他下楼后我打开房间的灯,如果他转回头,会看到,这城市覆没在黑暗中,而独有一盏灯是为他点亮。 再遇无语 我再回到S城去,便与志扬生活,过世俗的日一子。但我渐渐发现,原来他说喜欢我也不过是因为我们都是孤独的人。原来,夫妻同床共被,可互需互利,亦可无恩无爱。 在S城,我辛苦工作,换来甜美的回报,我开始过上梦想的生活,我不再是那个穿布裙的毕业生了。 三年过去,一次同学聚会,将我再次带回B城。这次回去,我已打定一个决绝的主意,我不打算去找启泓。但是很不凑巧,我们是前生黥面的情人,今生注定要一次一次在不堪的境遇里相遇。 那天聚会当中,我喝得稍多,但并不觉得糊涂,只是觉得很高兴,一切都远远的,静静的,好像与自己不相关了。 夜里我失了眠,醒来吃一片药,睡不着,再吃一片,仍睡不着,这样我吃了8颗药,同室的女同学大叫:“你干什么呐!”然后把我塞进车里,送往急救中心。 在医院里,我被清理肠胃,然后住院治疗,同学们陆陆续续离开此城,唯独留下我一人。时光忽然变得很悠闲,志扬要来探我,我说不必,现在等于在度假。 我一个人在秋天的医院坐着,看到楼下种满秋海棠,我日日面对秋海棠,日日想起启泓,才发现想念这个人已经成了习惯,改都改不了。就这样,在出院之前的一天,我看到一位白衣人自花前路过,弯身揪了一朵花。我扬起脸,喊一声:“启泓。” 他仍是那么清俊,惊讶地望着我身上的病号服:“你怎么在这里?” 我站起来,扑到他怀里,他紧紧抱住我,也不顾来来往往惊奇的目光,就那样紧紧地抱着我。 我说:“我喝醉酒,误吃了许多安眠药,所以住院了。” 送我出院的时候启泓告诉我,他已经和妻子分开住,孩子送往外地,他在半年前调到这所急救中心,是为了存些盘缠,因为他很快就要出国。 那天,回S城前。我们去吃饭。菜上来了,堆了一桌,可是我们什么都没吃。 不再爱他 我回到S城,过了三年,升职做到公司的第三把椅子。有一个夏天,有经常往来的客户致电给我,我们约在酒店见面。 酒店电梯间,我忽然看到前方一个身影,渐渐走进电梯的黑暗里去,我紧走一步,是的,我没看错,我又一次遇见了启泓。 那时,我已离开志扬,可是那一晚,我与启泓,仍旧居住在S城的一端与另一端。爱到某种地步,便会害怕相见的亲密,以致于隔着半个城市,我们打电话到天明。 巨大的震动,让我们的心,承受不起。 启泓说,我来转机,明天11点去日本。 我嗯一声,隔了一会才发现,这已经是最后的机会,我说:“启泓别走。” 可是,说这句话时,原本没有想像这句话说出口时惊心动魄,我平静地吐出这四个字,就像平时说“你好、再见”一样。 启泓沉默,于是我也开始沉默。 他去了日本。我留在S城。 后来,启泓写来一封信,告诉我三月的时候,他会在雾积山等我。我丢弃了那封信,因为三月的时候,我打算为自己考虑,不再爱他。 三月以后,我不再会迷恋于这场耗尽一生力气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