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宰相苏颂生平简介 苏颂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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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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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10:46
苏颂在朝廷任职期间,第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是校正编撰古籍,由此他广泛接触有关文献资料,为他成为一个渊博的学者创造了条件。 苏颂在朝廷任职的第二件大事是“李定事件”。拒绝草诏任命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他三次拒绝起草诏书,神宗愤怒地斥责说:“轻侮诏命,翻复若此,国法岂容!”于是将苏颂撤职。但苏颂几次拒绝草诏,都有自己的理由:第一是破格提拔李定违背以前的法令,而官吏的任命必须依法而行。第二是李定不够破格提拔的标准,他“素无声称”,不能因偶有奏对称心,就破格提拔。第三是先做一般提拔,放在皇帝身边考察,果有奇谋硕画,再破格提拔也不迟。苏颂的这些意见是十分诚恳的。
苏颂在朝中任职的第三件事是参与改革。元丰年间改革官制,是神宗与王安石的改革措施之一。元丰四年,他被召回吏部详定官制。他积极参加了官制改革,在革除宋代官、职和差遣的弊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宋代元丰以前,官用来定品阶俸禄;职为殿阁、文学之士及待制等,以示尊宠。唯差遣为实职,可行使权力。这样造成了官称与实职不符,机构混乱,冗员过多等弊病。苏颂在这方面提过许多有益意见。
在《奏乞将常平仓等公事付逐路转运司其提举官改差充本司勾当公事》中,他提出把发放青苗钱的提举常平司归各路转运使管辖,这样,不致政出两门,使州*官不知所从。这也是他为当时机构改革所提出的很好的建议。
熙宁元年(1068年),任知制诰。
熙宁二年(1069年),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同知审刑院。
熙宁三年(1070年),权同知贡举,因拒绝草诏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而被神宗撤职,这是他第二次在朝廷任职,主要是做文秘工作。
体恤百姓
熙宁四年(1071年),任婺州知州。熙宁六年(1073年),转亳州知州。熙宁八年(1075年),知应天府。
在淮南转运使任内,苏颂见到因饥荒造成哀鸿遍野,灾民嗷嗷待哺的惨景,于是立即上书,为百姓请求救济:“臣窃闻近日甚有近北灾伤人民流移往邻路州逐熟,...今并淮诸郡,虽稍登稔,若食口既多,必致物价腾踊。万一将来秋成失望,漂泊之民,未有归业之期。坐食贵谷,便见所失。彼时须烦县官赈救,为惠差迟,则其敝益甚矣。臣以为存恤之法,莫若先平物价,若物货之平,则莫若为粜给,使之常食贱价之物,则不觉转移流徙之为患也。”他不仅想到荒年中对灾民的赈济,而且想到赈救后物价如何保持平稳,流民如何归业安居等等。他想的是很周到和长远的。
当时各地争修寺院,皇帝也滥赐匾额,极大地加重了百姓经济负担。苏颂又挺身而出为百姓请命:“臣欲乞朝廷明立条约,今后不许特创寺院宫观。”对违法而建的寺院“并令州县检括指挥一切毁拆,许诸色人收买请射,永为己业”。
苏颂关心民瘼,体恤百姓,深为皇帝所知。熙宁九年(1076年)正月,苏杭地区再次闹灾。在选任地方长官时,神宗称“苏颂仁厚,必能拊安吴人。”苏颂因而知杭州。
熙宁十年(1077年),由杭州召回,修撰仁宗、英宗实录。
元丰元年(1078年),苏颂知开封府。
元丰二年(1079年),改知濠州。
元丰三年(1080年),知沧州。
元丰四年(1081年),苏颂被召入朝,判尚书吏部兼详定官制。
元祐八年(1093年),知扬州,再次出任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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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颂在朝廷任职期间,第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是校正编撰古籍,由此他广泛接触有关文献资料,为他成为一个渊博的学者创造了条件。 苏颂在朝廷任职的第二件大事是“李定事件”。拒绝草诏任命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他三次拒绝起草诏书,神宗愤怒地斥责说:“轻侮诏命,翻复若此,国法岂容!”于是将苏颂撤职。但苏颂几次拒绝草诏,都有自己的理由:第一是破格提拔李定违背以前的法令,而官吏的任命必须依法而行。第二是李定不够破格提拔的标准,他“素无声称”,不能因偶有奏对称心,就破格提拔。第三是先做一般提拔,放在皇帝身边考察,果有奇谋硕画,再破格提拔也不迟。苏颂的这些意见是十分诚恳的。
苏颂在朝中任职的第三件事是参与改革。元丰年间改革官制,是神宗与王安石的改革措施之一。元丰四年,他被召回吏部详定官制。他积极参加了官制改革,在革除宋代官、职和差遣的弊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宋代元丰以前,官用来定品阶俸禄;职为殿阁、文学之士及待制等,以示尊宠。唯差遣为实职,可行使权力。这样造成了官称与实职不符,机构混乱,冗员过多等弊病。苏颂在这方面提过许多有益意见。
在《奏乞将常平仓等公事付逐路转运司其提举官改差充本司勾当公事》中,他提出把发放青苗钱的提举常平司归各路转运使管辖,这样,不致政出两门,使州*官不知所从。这也是他为当时机构改革所提出的很好的建议。
熙宁元年(1068年),任知制诰。
熙宁二年(1069年),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同知审刑院。
熙宁三年(1070年),权同知贡举,因拒绝草诏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而被神宗撤职,这是他第二次在朝廷任职,主要是做文秘工作。
体恤百姓
熙宁四年(1071年),任婺州知州。熙宁六年(1073年),转亳州知州。熙宁八年(1075年),知应天府。
在淮南转运使任内,苏颂见到因饥荒造成哀鸿遍野,灾民嗷嗷待哺的惨景,于是立即上书,为百姓请求救济:“臣窃闻近日甚有近北灾伤人民流移往邻路州逐熟,...今并淮诸郡,虽稍登稔,若食口既多,必致物价腾踊。万一将来秋成失望,漂泊之民,未有归业之期。坐食贵谷,便见所失。彼时须烦县官赈救,为惠差迟,则其敝益甚矣。臣以为存恤之法,莫若先平物价,若物货之平,则莫若为粜给,使之常食贱价之物,则不觉转移流徙之为患也。”他不仅想到荒年中对灾民的赈济,而且想到赈救后物价如何保持平稳,流民如何归业安居等等。他想的是很周到和长远的。
当时各地争修寺院,皇帝也滥赐匾额,极大地加重了百姓经济负担。苏颂又挺身而出为百姓请命:“臣欲乞朝廷明立条约,今后不许特创寺院宫观。”对违法而建的寺院“并令州县检括指挥一切毁拆,许诸色人收买请射,永为己业”。
苏颂关心民瘼,体恤百姓,深为皇帝所知。熙宁九年(1076年)正月,苏杭地区再次闹灾。在选任地方长官时,神宗称“苏颂仁厚,必能拊安吴人。”苏颂因而知杭州。
熙宁十年(1077年),由杭州召回,修撰仁宗、英宗实录。
元丰元年(1078年),苏颂知开封府。
元丰二年(1079年),改知濠州。
元丰三年(1080年),知沧州。
元丰四年(1081年),苏颂被召入朝,判尚书吏部兼详定官制。
元祐八年(1093年),知扬州,再次出任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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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颂(1020年12月10日-1101年6月18日),字子容,汉族,原籍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今属厦门市同安区)人。北宋中期宰相,杰出的天文学家、天文机械制造家、药物学家。出身闽南望族,其父苏绅曾任集贤殿修撰。
庆历二年(1042年),苏颂登进士第。官至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宋哲宗时拜相,执政时务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宋徽宗时进太子太保,累封赵郡公。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卒,年八十二,追赠司空。后追封魏国公。宋理宗时追谥“正简”。
苏颂好学,于经史九流、百家之说,至于算法、地志、山经、本草、训诂、律吕等学无所不通。作为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其主要贡献是对科学技术方面,特别是医药学和天文学方面的突出贡献。他领导制造世界上最古老的天文钟“水运仪象台”,开启近代钟表擒纵器的先河。李约瑟称其为“中国古代和中世纪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和科学家之一”。著有《图经本草》、《新仪象法要》、《苏魏公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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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颂(1020年12月10日-1101年6月18日),字子容,汉族,原籍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今属厦门市同安区)人。北宋中期宰相,杰出的天文学家、天文机械制造家、药物学家。出身闽南望族,其父苏绅曾任集贤殿修撰。
庆历二年(1042年),苏颂登进士第。官至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宋哲宗时拜相,执政时务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宋徽宗时进太子太保,累封赵郡公。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卒,年八十二,追赠司空。后追封魏国公。宋理宗时追谥“正简”。
苏颂好学,于经史九流、百家之说,至于算法、地志、山经、本草、训诂、律吕等学无所不通。作为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其主要贡献是对科学技术方面,特别是医药学和天文学方面的突出贡献。他领导制造世界上最古老的天文钟“水运仪象台”,开启近代钟表擒纵器的先河。李约瑟称其为“中国古代和中世纪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和科学家之一”。著有《图经本草》、《新仪象法要》、《苏魏公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