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投标保证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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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39
明显不合法。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没有投标当然谈不上投标保证金了]
2.流标不是你们的责任。购买标书只能说明你们是潜在的投标人,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购买标书就必须一定要投标。你看他们标书里有规定吗?再刚就算你随便投一个非常高的报价,或者干脆在标书上就没有签字什么的,直接废标导致流标也能说这是你们的责任吗?
3.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如果有类似情况发生,建议到财政局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