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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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17:45
你说的这个是《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20年的保费是365元,每年六月份办理参保手续,因你是九月新退休人员,所以按照文件第六条第二项“社会新退休人员在退休后2个月内首次参保的:保障期限自当月2日零时起到一周年之内的6月1日24时止。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17:4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去年交185元的今年要交222元,每年都会往上涨一点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上海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沪工总保〔2013〕307号)的规定:
(八)“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2014年4月1日起,参加“在职住院计划”或“综合保障计划”的单位,组织退休职工团体参保缴费标准为207元/份;在职职工未参加“在职住院计划”或“综合保障计划”的单位,退休职工团体参保缴费标准为222元/份;2014年“社区参保对象”中的续保人员、2013年6月之后退休的首次参保人员、中断后一年内再参保的人员的缴费标准为222元/份;其余社区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为444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可参加1份。被保障人参加后发生住院治疗、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治疗等情况,按照标准对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部分领取相应的医疗互助保障金,保障期限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