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和解协议并结案后不履行是应申请恢复执行还是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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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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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2:30
1、只能向*申请恢复执行,不能另行起诉。
2、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活动。执行和解的内容,一般是申请人自愿放弃一部分权利,或者是被申请人满足了申请人的要求,或者是双方都作了一些让步。和解虽然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执行法官应当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5、《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不予恢复执行。
6、《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八条 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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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12:30
1、只能向*申请恢复执行,不能另行起诉。
2、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活动。执行和解的内容,一般是申请人自愿放弃一部分权利,或者是被申请人满足了申请人的要求,或者是双方都作了一些让步。和解虽然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执行法官应当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5、《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不予恢复执行。
6、《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八条 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