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上缺少的条款是否可用合同法作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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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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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2:15
可以依据合同法(即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进行补充解释,如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对于家电的损坏,没有约定,则根据该法看承租人是否存在过错,存在过错则要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2:15
租赁合同上缺少的条款可以用合同法作补充加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