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内容请大家帮个忙,要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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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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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6 20:18
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动延迟的除外。追问谢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