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3:3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1:16
可以,但是饭盒内的食物应该为固体。但是为了避免麻烦尽量不要装食物。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您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
(一)*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二)爆炸物品类,
(三)管制刀具,
(四)易燃、易爆物品,
(五)毒害品,
(六)腐蚀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夹板不在禁止物品名单中,当然可以带了。
第二章 民航安检机构
第八条 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从事民航安检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航空货物、邮件和进入相关航空货运区人员、车辆、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
第九条
设立民航安检机构的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对民航安检工作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提供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规定的人员、经费、场地及设施设备等保障,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民航安检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确保民航安检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 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条件应当包括:
(一)符合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设施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和民航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二)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要求的民航安检设备;
(三)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员定员定额等标准要求的民航安全检查员;
(四)符合本规则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要求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
(五)符合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民航行政机关审核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行合格审定申请时,应当对其设立的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条件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民航局规定,制定并实施民航安检工作质量控制和培训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 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本机构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以确保持续有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1:17
可以,但是饭盒内的食物应该为固体。但是为了避免麻烦尽量不要装食物,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1:17
可以,但是饭盒内的食物应该为固体。但是为了避免麻烦尽量不要装食物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1:18
水饺么?呵呵。可以携带,不要装液体食物。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1:19
电饭盒能带上飞机吗,里面没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