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2:1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48
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部分损失。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要求赔偿部分损失。
但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应当先行固定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48
因为用人单位的规模、企业类型和损害程度的不同,国家无法作出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自己认定,用人单位应当通过民主程序确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49
员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50
首先,你们公司是否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如果界定严重失职,对于严重失职又如何处罚的,其次,就是劳动者对于你们界定的严重失职是否认可,如果认可,你们也可以书面上让他签字确认,签字认可公司对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50
可以!但是经济补偿估计是不可能的啦!不过现在企业不是都很强势吗?怎么会有这种情况出现?我们这里,企业不给交劳保,不按时发放工资,去找劳动局,老板请客送礼都视而不见的情况不要太多!你这搞得企业反而像受气小媳妇,理解不了!难道你那个员工背景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