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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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44
法律分析: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带齐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违章当天有效的交强险证明,到驾驶证或违法地所在的车管所去办理违章处理。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录口供,并被*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除其驾驶证。
3、最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记分清除并重新拿回驾驶证,不合格继续学习和考试,如不参加考试也不学习的将被停止使用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