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人身份证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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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14
08年底以前,军人绝对没有身份证。在地方户籍部门,能查到这个人,但上面的信息是这个人的户口已经注销
参军之前,应当收回。即使不收回,原有的身份证(不管几个)也已经作废。
你继续使用原来丢失、后来找到的身份证,只要不干违法的事,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严格讲,这个身份证,在你当初补办身份证时,是已经注销过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15
在这之前军人是没有身份证的,你参军后户口也就是身份证就应该是注销了的,身份证丢了再补办,那么前一个身份证就自动注销了,是不能代表你目前身份的,当然如果 你补办的身份证和你前一个身份证的信息不一致,你就不能再用以前的身份证了,要以现在的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15
1、为加强管理,国家决定为军人办理公民身份证,在2002、2003年前后,全军组织首批统计填写了《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义务兵和士官统一由原籍办理;军官以前有证的,由原发证地*机关负责核对升位号,没办理过的,由部队驻地*机关办理。
2、该登记表一式三份,部队相关审批单位和编码地*机关各留存一份,第三份存个人档案。
3、基本流程都:各单位军务、干部部门组织填写与审核,盖章寄当地武装部(武装部有你入伍的存根,便于核对),由武装部会同县以上*机关核对编码。
4、登记统计工作当年只进行了一次就结束了。部队现有的无证人员已经全部统计完毕,今后再新入伍人员也不会因当兵被收回身份证。理论上,已对所有军队无证和旧证人员实现了全覆盖。
5、公民身份证与地方人员证件完全一样,和军人证件互相也不冲突。身份证用以证明公民身份,供大家以公民身份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银行开卡、买房贷款等),军官证、文干证、士兵证则是用以表明军人身份,相当于地方党政机关的工作证,供执行公务、享受优待等需表明军人身份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