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3:04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2 14:08
确定诉讼离婚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复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一般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制特别注意的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知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4 05:49
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三、下列情况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1 11:49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