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有何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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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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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35
实施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3方面:
一是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是厘清*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环境质量国控点位监测事权名义上归*,但主要由地方省、市监测站负责运行维护。大部分运行和管理经费都是依靠地方财政保障,处于事权与支出责任不一致的状态。开展事权上收,就是将环境质量国控点位监测事权上收到**,由*财政保障其建设运行经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运行管理。这样一来,**建设并运行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地方*建设并运行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基本实现了各级*环境监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
二是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是化解行政干预的关键措施。随着国家对各地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问责力度的不断加大, 环境质量监测的目的除了从国家和流域、区域尺度上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外,还要为考核地方**履行环境质量目标责任情况提供数据支撑。这种情况下,过去“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的局面,已经完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因为有些地方行政部门出于考核的压力,可能会干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造成影响。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就从*上实现了“国家考核、国家监测”,能够有效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行政干扰,保证环保责任考核的客观公正性。
三是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是减轻基层压力和负担的有效举措。由于*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清,*只承担了国控点位少量的运行维护经费,甚至有的项目建成后没有及时安排运行经费,给地方造成了负担。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很多都是通过地方监测站“以副养主”的形式来维持国控点位运行。此外,“地方出数、考核地方”的方式,使得一些地区的监测人员,面临着难以保证客观公正的尴尬境地。事权上收后,国控站点的运行经费由*全额保障,运行维护由总站直接组织实施,且监测数据与地方共享,这将大大减轻地方的监测经费负担,也让监测人员从左右为难、吃力不讨好的境地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