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4:5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03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还要提供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 要由购房者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来申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也要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 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异常状态,且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含)以上。
4. 借款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且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 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6. 以所购买、建修的房屋作抵押担保,且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7.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性贴息贷款;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03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还要提供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 要由购房者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来申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也要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 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异常状态,且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含)以上。
4. 借款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且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 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6. 以所购买、建修的房屋作抵押担保,且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7.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借款人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性贴息贷款;借款人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