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7 04:5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8 12:45
、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8 12:46
都是喜欢孩子,可以协商,送回来就可以。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追问当时报案警方能立案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8 12:46
探视过,不想还会抓去坐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