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7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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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17
高层民用建筑的设备层也有人称为管道层的。一般宾馆、住宅等建筑的上部由于有管线较多的房间,或下部为大空间房间或转换为其他功能用房而管线需转换时,或便于市政管线的接人,宜在上下部之间设置设备层。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按有关规范,避难层可以兼作设备层。
扩展资料:
高层住宅管道层将竖向负荷分区用的设备(如中间水箱、水泵、空调器、热交换器等)放在中间层,而将利用重力差的设备或体积大、散热量大、需要对外换气的设备(如屋顶水箱、冷却塔、锅炉、送风机等)放在建筑的最上层。
高层建筑结构布置中的结构转换层、加强层等特殊楼层,由于结构构件较多、尺度较大,空间难以利用,往往用来布置设备层。
在我国,建筑高度超过100 m,的超高层建筑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要求,需设置避难层,其间距不超过15层。避难层往往用来布置设备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设备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17
高层民用建筑的设备层也有人称为管道层的。
一般宾馆、住宅等建筑的上部由于有管线较多的房间,或下部为大空间房间或转换为其他功能用房而管线需转换时,或便于市政管线的接人,宜在上下部之间设置设备层。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按有关规范,避难层可以兼作设备层。
一、《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4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6.4.1 设备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层的净高应根据设备和管线的安装检修需要确定;
2 当宾馆、住宅等建筑上部有管线较多的房间,下部为大空间房间或转换为其他功能用房而管线需转换时,宜在上下部之间设置设备层;
3 设备层布置应便于市政管线的接人;在防火、防爆和卫生等方面互有影响的设备用房不应相邻布置;
4 设备层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当设备层设于地下室又无机械通风装置时,应在地下室外墙设置通风口或通风道,其面积应满足送、排风量的要求;
5 给排水设备的机房应设集水坑并预留排水泵电源和排水管路或接口;配电房应满足线路的敷设;
6 设备用房布置位置及其围护结构,管道穿过隔墙、防火墙和楼板等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6.4.2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6.4.3 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m。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17
管道层是各种水路,线路,电路汇集聚合的一层,一般设在地下负一层或者负二层。整栋楼的线路都在管道层聚集。以便于检修,增减线路。相对应的就是在楼梯附近的电井,水井。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18
一般的住宅是不会单独设置管道层的。管道层是用于建筑要求比较高或者楼层比较高的建筑,如酒店,超高层办公等,能够将上部的管道汇合。管道层会占掉一层的空间,层高一般2.2米左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19
现在的住宅一般来说是没有所谓的管道层。现在高层供水主要采用的是水泵加压,就是在楼下(地下室)安装水泵,在市政供水压力足够的楼层采用市政水,以上的部分,通过水泵加压供水。而且管道都是设在管井内,是不会凸出环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