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7 05:1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20:52
“嘉石之制类似于拘役刑,是*或剥夺罪犯自由并强迫其从事短期劳役的一种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未达到劳役刑标准的轻犯罪人。
嘉石制度是西周临时拘押轻罪犯者的惩罚制度,属秋官大司寇之职。其基本规定和特点共三点:1、嘉石惩戒,感化为主;2、坐诸嘉石,投诸司空;3、州里任之,宥而舍之。
参考资料
《周礼·秋官·大司寇》郑玄注云:“文石也,树之外朝门左。”“文石也者,以其言嘉,嘉善也。有文乃称嘉,故知文石也,欲使罢民思其文理以改悔。”嘉石也称“文石”,有文理的美石,用以感化莠民。
将规劝罪犯改邪归正的所谓嘉言刻在石上;登于外朝门的左侧,使犯罪者坐于其上,究思这些文理而受感动,产生自悔,改恶从善。所谓“欲狱囚见之而悔悟也”。可见,嘉石之制是以感化教育为主。
据《周礼秋宫,大司寇》载:“以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投诸司空。”嘉石拘禁的人犯主要是有罪过但尚未触及刑律而危害社会的人犯。在拘禁期间必须戴上狱具,令坐嘉石,以防止逃逸,也含有羞辱的意思。
之后把他们交付司空(官名,掌管工程),罚服劳役。《周礼》规定:重罪在嘉石上坐十三日,罚服一年的劳役;较轻的罪,坐七日,罚服七月的劳投;又轻的罪,坐五日,罚服五月的劳役;最轻的罪,坐三日,罚服三月的劳役。
嘉石之制,还建立了“州里任(任,保也,保证之意)之,宥而舍之”的释放制度。即在人犯“坐诸嘉石,役诸司空"之后,释放时还必须有州里人为其作保;无保证者,不得宥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20:53
嘉石之制类似于拘役刑,是*或剥夺罪犯自由并强迫其从事短期劳役的一种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未达到劳役刑标准的轻犯罪人。
嘉石制度是西周临时拘押轻罪犯者的惩罚制度,属秋官大司寇之职。其基本规定和特点共三点:
1、嘉石惩戒,感化为主;
2、坐诸嘉石,投诸司空;
3、州里任之,宥而舍之。
扩展资料
《周礼·秋官·大司寇》郑玄注云:“文石也,树之外朝门左。”“文石也者,以其言嘉,嘉善也。有文乃称嘉,故知文石也,欲使罢民思其文理以改悔。”嘉石也称“文石”,有文理的美石,用以感化莠民。将规劝罪犯改邪归正的所谓嘉言刻在石上;
登于外朝门的左侧,使犯罪者坐于其上,究思这些文理而受感动,产生自悔,改恶从善。所谓“欲狱囚见之而悔悟也”。可见,嘉石之制是以感化教育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嘉石之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嘉石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20:53
西周形成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度作为五刑的补充,这一时期为奴隶制刑罚的成熟阶段。嘉石之制是西周时期对那些比送进圜土者更轻微的犯罪人的一种刑罚方式,具体是指让罪犯带上刑具而坐在嘉石上一定时日,使其思过,悔改后再交由司空监督进行有效劳役的一项带有羞辱性质的刑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20:54
是中国古代周朝的一项刑罚措施。所谓嘉石,是指西周在外朝门左侧专设的纹理之石。对于那些罪行情节轻微,不足以关押圜土的人,就罚其坐嘉石并强制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