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1:5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7
合同到期因为工资没谈妥,员工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8
劳动合同到期,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续签合同的工资问题上无法达到一致,那么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8
您的合同是2008年12月31日到期,属于合同自然终止。合同自然终止后,您的公司会给您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并将您的个人档案关系及保险关系一并转出,同时给您开出相关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证明,按照《劳动法》还有相应的补偿。所以,您没有必要担心正常自然终止的离职问题,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9
既然你们公司没有在11月31日前没能就续签事宜与您达成一致且没有通知您不续签,公司已经处于违法状态。晚签一天应当给您一天的赔偿金(本规定仅限于北京地区,其他地区待查相关规定)。参考资料:www.51ldf.net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2:39
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