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2:1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9:49
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9:49
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
我国关于自认的规定集中在《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其第一款为:“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
该款明确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追求客观真实而不适用自认。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婚姻关系案件和亲子关系案件两类
扩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二、在电影、电视和一些文学作品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如“断绝父子关系”之类的内容,生活中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但实际上很多人对此有误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女关系。
1、自然血亲的父*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2、拟制血亲的父*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女关系自然解除。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亲的父*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所以,无法与其亲生父亲解除父子(女)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父*女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9:5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大榜情感鑫福家,很高兴为您服务,本人擅长情感,家庭,婚姻等问题的解决,希望和您成为朋友[祈福]法律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程序办理。
2、中国法律不允许有血缘关系的父*女断绝关系,如果你未成年,你的父亲对你有抚养义务;如果你父亲年迈,你负有赡养义务,这是不能放弃的。即使双方同意,在法律意义上讲,也不能断绝关系。
二、父母的债务是否要子女偿还
1、法律上,是没有父母债务要求孩子来偿还这一规定的;
2、法律仅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话,则分文不用代父母还债;
3、因为,在法律意义上,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包括借款行为负责任。子女没有法定义务代替还款。
三、父*女之间有什么权利义务关系?
1、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父母的权利义务有:
(1)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
(2)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2、子女的权利义务有:
(1)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怎样申请法律上断绝父子关系?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从法律上断绝父子关系是不可能的。父子天生就有血亲关系,这是在法律上无法断绝的。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可以起诉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9:50
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9:51
我国不认同断绝父子关系的行为,所以没有法律途径来做这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