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4 23:4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4:42
于同区县同土质量类别赔偿标准同 办》第二十二条 家建设征用土建设单位应支付土补偿费、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 、土补偿费 1.征用耕、蔬菜根据家规定价格*按该土征用前三平均产值(同)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园、竹园、林等土按该土产值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水塘、苇塘其收益非耕按该土产值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按邻近耕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移迁重建原宅基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收益非耕般予补偿 二、青苗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般按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收获予补偿经济林木移 植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能移植由用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始协商征突击抢栽树木、突击抢建建筑物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工鱼塘、养殖场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前农业口均耕亩征单位征用耕安置补助费该耕征用 前三平均每亩产值三倍;征前农业口均耕满亩征单位征用每亩耕安置 补助费产值四倍起算均耕每减少零点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产值倍高 超产值十倍; 2.征用非耕安置补助费按该土产值略低于邻近耕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其建筑物基及收益非耕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能使需要安置农民保持原水平 经省民*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高超土 征用前三平均产值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