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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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25
如果在合同的约定期限内,购房人不想买房了,可以要回定金。但是一旦过了这个期限,购房人反悔,交的定金作为开发商保留房号的损失就拿不回来了。如果开发商又把房子卖给别人,不但要退回定金,而且还要适用“定金罚则”,向购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简单来说,就是与对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对方就可以直接没收定金,而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协议,那么要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你,所以签订定金合同时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