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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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3:33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派出所、县级*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3:33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令第125号)第二百三十条:
外国人在被行政拘留、拘留审查或者其他*人身自由以及*活动范围期间,其所属国家驻华外交、领事*要求探视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安排。该外国人拒绝其所属国家驻华外交、领事*探视的,*机关可以不予安排,但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
这一条款主要针对外国人被*人身自由或者*活动范围期间做出的特殊规定,以保障外国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