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局有什么不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1:3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3:38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而申请仲裁的处理机构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两者不是同一个部门。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