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领域,还有多少“堰塞湖”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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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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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53
湖北恩施一处堰塞湖14日发生溃泄,导致209国道中断,诸多人员与车辆被困。由于救援及时,事件幸未造*员伤亡,但这也再一次敲响了安全警钟:安而不忘危、防患于未然,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领域的“堰塞湖”,已是刻不容缓。
公共安全,本是重要的民生福祉。然而,从发生于天津的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到深圳的滑坡事故,再到发生于陕西的刘家峁煤矿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对公共安全形成了极大威胁,也暴露了监督管理、隐患排查等方面的诸多“安全盲区”。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不可否认,部分公共安全事故确由“天灾”因素所诱发,但与此同时,不同程度存在的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痼疾,也早已成为公共安全领域高悬的一个个“堰塞湖”。溃堤之险,不可不防。
维护公共安全,少些“怕麻烦”才能避免“大祸患”。以此次恩施堰塞湖溃泄为例,当地公开通报显示,“该区域多个项目施工堆积”是形成堰塞湖的原因之一。救援工作基本完成之际,更应细致追查:施工堆积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是否对其有效监管?是否存在失职失责?多一些这样事后“不怕麻烦”的努力,才能真正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