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关系时,能否工伤残疾的赔偿一起提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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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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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0:08
不可以。
确认劳动关系,不是向人民*起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之后,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0:09
可以合并起诉。但是,工伤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先申请劳动仲裁。如仲裁不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再向*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请求工伤赔偿。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0:09
1、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2、*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不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工伤索赔必须是以工伤认定作为前提条件,只有在认定工伤后,才可以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按照工伤等级确定赔偿标准。追问意思是不能提起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