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合并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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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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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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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1、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法人资格全部取消。新组建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实际操作中采用哪种方法进行合并也不是公司可以自由选择的,那得根据公司合并的原因来确定。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这两种不同的方法,实际操作流程也不一样,但是公司的合并即意味着,最起码有一家公司的法人资格发生了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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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