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1:3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23
对方4月份的帐是已经报到税务局交税了,不过对方还是可以根据退回的*,另开一张红字*,冲减已做的收入,重新开具*专用*。对方说如果现在要开,再让补17%的税才能重开,是不对的。
重新开具的*专用*价税合计数如果与普通*金额一致,则对方公司所交税金是不变的。所以对方公司没有理由要求你补17%的税。
能够开*普通*的企业一定是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安装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这个系统里,如果对方申请开通专用*开具,就可以同时开具*专用*,如果没有申请开通他是要申请开通才能开具。
扩展资料:
*专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2、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24
对方4月份的帐是已经报到税务局交税了,不过对方还是可以根据你退回的*,另开一张红字*,冲减已做的收入,然后重新开具*专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24
对方要求你再交17%的税款是无理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25
*普通*换成*专用*需要另外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