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4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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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2:32
法律分析:男方婚前的公司股份,女方是没有份的。但是婚后男女双方作为夫妻,处在婚姻存续期间,那么公司的利润,也就是男方所获得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这个时候是有权分割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