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保人员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单方面不再续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吗?_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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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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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28 03:30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能得到经济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28 04:48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江苏省高院、江苏省劳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条规定:“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内退职工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者请求在新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但劳动者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会保险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江苏省高院、江苏省劳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据此,聘用内退或退休人员以及协保人员在合同终止时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28 06:23
合同到期不续约,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28 08:14
一楼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