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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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7:48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的时间不是固定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第一次没有判离的,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