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普遍处于什么样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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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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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3:45
留守儿童的现状怎样?许多热心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
“行为上缺人管教、生活上缺人照应、学习上缺人辅导”,一位留守儿童曾在作文中这样写道。可以说,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曾一度普遍处于这种“三缺”状态。目前在社会各界的关怀下,这种状态正逐渐得到改变。
我们调研发现,在农村,农民工父母双双外出时,通常把尚在念书的孩子托付给他人,从而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生活环境。从对孩子实施监护的托管人的层次与辈分看,可把这种留守儿童新的“家庭”生活环境分为三类:
一是隔代祖辈监护型,即由祖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的方式。父母均外出,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的家庭,基本上采用这种方式。这也是最普遍的方式。这一监护形式具有以下特点:①由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的血缘、亲缘关系,使得监护人在监护和施教时,通常追求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而缺少精神和道德上的管束与引导;②祖辈与孙辈年龄差距较大,而且祖辈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不高等情况,绝大多数在文化知识层次上属于文盲。因此,无论是从体力还是智力上都勉为其难地承担起对孙辈的监护和养育的重任,特别是当有几个孙辈一并交由他们监护时,就更显得力不从心。
二是上代亲友监护型,即把孩子托付给亲友,如叔舅或姑姨。这种监护的特点是:①监护人通常是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②着重学业成绩和物质的满足,以便向孩子的父母交代,而对于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对于孩子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却少有关注;③亲友通常也有自己年龄相仿的孩子,如在各方面的待遇上不公平,留守儿童通常会从心理上感觉到自己是“外来人”,易与寄养家的孩子发生矛盾,因此,容易造成留守儿童心理上的落差。
三是同辈自我监护型,即由于没有上面两种条件,或其他各种原因,监护的责任落在孩子自己头上。这种方式所占的比例较少。如有一家庭,长女初中毕业两年,正在家里学缝纫,顺便照顾正在上小学一年级的弟弟。自我监护型的特点是:父母长期在外,觉得欠孩子太多,因而在外打工的父母尽量在金钱上、物资上满足孩子的需要,而对于孩子其他方面的需要和关注,如学习、教育、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行为习惯的养成,往往是鞭长莫及。
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在一定程度上是改善了农村的留守儿童的生活条件。但是留守儿童普遍处于的“三缺”状态,由此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冲突以及一系列社会问题。部分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由于父母长期在外边务工,致使部分留守儿童出现了一些心理上不良的状况,例如“亲情饥渴”、“情感孤独”等问题;另外,由于父母监护缺位,部分留守儿童在生长发育方面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