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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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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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计提和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同。分别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和2%计提,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二、具体规定如下
1、所得税法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五险一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八个方面内容。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3)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3、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
(1)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