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4 08:4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8:22
不可以的,我国实行的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就是最终判决,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扩展资料:
二审审理的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8:23
原则上,不能直接向最高法申诉,应当按级申请再审。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或者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同时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二、《最高人民*关于各级人民*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申诉的暂行规定》规定:
最高人民*负责审查处理的申诉有下列几种:
(一)不服本院(含原大区分院)判决、裁定的;
(二)不服高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经高级人民*审查处理后,申诉人仍不服,以新的事实和理由向最高人民*提出申诉的;
(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本院认为需要直接审查处理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原则上,你应当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当然你也是有权利向最高人民*提出申诉,但能否受理,关键还是你申诉理由是否有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个条件中的一个或多个。
如果,申诉经人民*审查,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一般会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撤回申诉。对其中坚持无理申诉的,针对申诉理由,依法书面通知驳回。如果发现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由审查处理该案的人民*的院长依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你的案子如果没有新的证据、事实和理由,最高人民*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8:23
一般是逐级申诉,比如基层一审,中院二审,就向高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