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3 08:0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1:02
父母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因为侵权者往往是青少年最为亲近的父母、老师,所以现实生活中诉诸法律的极少。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隐私权受法律保护。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第30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第31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机关或者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父母有教育、管理孩子的义务,但父母只有在有充足理由认为子女有不良行为时,才能以承担监护职责而非侵权为由,采用有效方式来约束子女的思想和行为。 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已经开始思考自己所处的社会角色,开始懂得如何观察自己,包括性意识的觉醒、对异性产生好奇等,他们慢慢地有了独立意识,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有些并不想让别人看到。而个别家长看了孩子的日记,让孩子认为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孩子反而会锁上心门,更不愿意与家长沟通了。 1.家长要充分尊重孩子,不要野蛮地控制孩子。侵犯孩子的隐私,只会造成孩子对人性的敏感,排挤周围人,情绪上受到波动。孩子不愿意被控制的心理,会让他们不停地反抗,回避问题,从而与外界隔离,这样下去父母就无法与孩子交流,从而真正失去孩子的信任。2.家长要从心理上理解和支持孩子。心理上的关爱是父母给孩子最大的财富,适当地给孩子一定的空间,让他们能自己解决的问题,这也是锻炼孩子独立面对问题的一种方式。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1:02
我虽然也是家长,但很讨厌这种行为,这是对孩子的极不尊重的。将心比心嘛,都是在学生时代过来的。但不能抹杀了他们对你的爱和关心,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记得有一个故事,一个教授问他的学生,如果一个女孩非常漂亮,他非常爱她,但有一天出了车祸毁了容貌,他还会爱她吗?1.更加爱她2.依然爱她3.有可能爱她。学生们的回答竟然有60%是选择3,教授说:“我并没有说他们是恋人的关系,如果是父女呢?”学生的回答100%都是1,所以,父母爱你爱的最无私、最忠实、最长久的,不要生他们的气,原谅他们,好好与他们沟通,让他们知道这样做是非常错误的,好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1:03
算不礼貌的行为,因为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隐私,孩子也不例外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1:03
这就充分说明了不平等.但是父母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孩子能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