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理财公司,现收到客户理财投资,会计分录怎么做账?同时又将此款借给其他公司,会计分录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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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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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1:06
一、理财公司收到客户理财投资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业务负债——XX客户
将此款借给其他公司,可参照银行业的“贷款”科目处理
借:贷款
贷:银行存款
二、说明
1、“代理业务负债”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投资资金、受托贷款资金等。
(1)企业收到的代理业务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存放*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代理业务资产收益,结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借记“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科目,按属于委托客户的收益,贷记本科目,按属于企业的收益,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
(3)按规定划转、核销或退还代理业务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存放*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
(4)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收到的代理业务资金。
2、“贷款”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1)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借记 “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4)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1:06
收到客户理财投资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客户明细
借出去时 借其他应收款 某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时不用开* 收到投资收入时才需要开*追问收到投资收入时才需要开*
开的是什么*,*内容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