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是国家规定必须发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4 19:2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29
1.取暖费的发放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是由当地*规定的。
2.党政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采暖费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职工所在地*根据财政财力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3.自收自支及差额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企业取暖费可以参照当地标准,由企业自行解决
自采暖补贴基本补贴为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470元。同时,还有多项附加补贴标准,这包括: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比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按下表计发;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其中,经房改部门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按核准的面积标准计发。
新实施的发放办法中,严格明确了补贴发放范围。针对一个户主名下有多套带有集中供热设施的住房,该户主只能选择一套带有集中供热设施的住房申请采暖价格补贴,其他的住房不再享受采暖价格补贴。
了解到,今年采暖价格发放范围为,城区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户主及配偶都没有享受单位采暖费补贴的供热用户,户主及配偶一方已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供暖用户不享受补贴。此外对于已领取每人每年24元取暖补贴的用户,仍享受每平方米2元的的采暖补贴。
在市民政部门、市总工会领取每户455元采暖补贴的三类城区困难居民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享受破产企业“绿卡”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持有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家庭,仍可享受该项补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采暖补贴调整到每人每年1100元的,不再享受该项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