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加班,公司未按劳动法规定支付200%加班费,怎么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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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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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04:02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月工资、日工资、小时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04:02
从法律上来说,你可以主张加班费,按200%日工资的标准。而工资应当按你的工资数额计算,即3500元,因为奖金也是属于工资的范畴。
但实践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在有的地方,认为应当分清值班与加班的概念。如果是从事劳动强度不大,工作比较自由的额外的工作安排的,如看管仓库之类的,则视为值班,不强制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所以需要看当地是否由此操作方法。
2、对于加班费的基数,很多地方规定以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为准。也就是说将奖金、福利、津贴等排除在计算加班费的基数之外。因此你的计算基数也要参照当地的审判已经为准。
3、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加班费的举证也应当进行相应的准备。即便说明了单位有考勤,但个人能够举证仍是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最好方式。追问我在北京
另外 工作是休双休的正常办公室工作,私企、做酒店预订行业的、所以休息日时也需要有人在,并且是区域经理级别的员工 配一名助理一起,这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了!为嘛不算加班啊~我就不明白 这和值班有什么关系!又不是看大门的~~~~~~~每周都上了5天班了 周末还得安排到公司!!!!这明显不合法嘛!!
追答如果是正常的工作,就不能视为值班,应当认定为加班。你的值班证明就是加班的证据,可以以此作为主张加班费的证据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04:03
如果安排的是值班,则不存在要支付加班费的。有的单位确实会以值班名义让员工加班,但你所说的是应急的事,而非日常的工作,则很难确认是加班了。追问可是多工作了1天呢!!为什么不算加班呢?处理应急的事、也做一些工作!!!职位是区域经理,但是在周末值班时还要帮助其他休息的区域经理处理他们区域内的事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04:03
除法定节假日外,有调休也是可以的。一个总的原则:没有不超过36小时加班。(法理)
如果薪资待遇自己满意还是认了吧。就当为公司奉献了一下(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