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1:0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取得的保险费*报销实际发生的航空意外保险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36条有明确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企业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税前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问题的函》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如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和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列入税前扣除范围。
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34
是不需要缴纳的,因为购买的这个航空意外险并不是自己去购买的,而是公司提供的,所以是不需要自己去缴纳所得税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35
不需要缴纳,因为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必须是个人所得,航空意外保险支出不涉及个人所得,所以不需要缴纳个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取得的保险费*报销实际发生的航空意外保险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36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如果超出了相关的金额的话,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