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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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7:28
四川遂宁市安居区发生了一件事情,事情是这样的,东禅镇佛圣庙村村民林某骑摩托车经过某路口时,撞上了路口两侧的山上落下的石头,导致他摔伤,看病也花了1万多元,其家属认为镇*没有及时清理路面负有责任,去镇*沟通此事时,一直没有结果。对此,东禅镇*也第一时间给出回应,该路段确实属于镇*管辖范围,镇*有清扫和检查责任,但事故发生于早上5点多,此时并不是上班时间,而且附近也有“塌方提示牌”的警示标牌。 对于此次的事故,家属的诉求如下:
一.报销全部医药费用。林某因为撞上了路面上的落石,导致自己摔伤,看病花费了1万多元,但走流程报销的实际费用只有1000元,还有9000元的缺口。家属认为此事镇*有管理责任,未能及时清扫和检查路面,才导致自己摔伤,*应该报销自己全部的医药费用。
二.赔偿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用。自己因为摔伤看病,使自己在这段时间内不能正常务工,导致产生的误工费用,这部分误工费用是因镇*的责任引起的,因此镇*应该赔偿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用。
三.*及时清扫路面,防止意外再次发生。此次事故后,希望镇*能够在后续及时安排工人清扫路面,定期定时对路面进行巡检,防止意外地再次发生。
针对林某的诉求,律师的看法却有所不同。首先,此次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因为落石属自然灾害,谁也没办法预知。其次,镇*已尽到了自己的管理责任,并且已安置了警示牌,所以不应再对林某的摔伤进行赔偿。另外,此次事故中,林某骑摩托车,应该对自己的安全负更大的责任。对于此事,你又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7:29
该男子由于受伤,治疗花费了一万多元,对于整个家庭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家属认为是该地*没有尽到及时清理落石的责任,才导致男子受伤,*应该给予赔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7:29
落石是属于自然灾害,没有人能预知,家属认为此时当地*有一定的责任,要求报销全部医疗费用,另外因为摔伤看病就不能正常上班了,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7:30
家属认为镇*未及时清理路面应担责,官方回应以设置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