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0:49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6:50
首先,基于广大民众反映药品包装花里胡哨 只看到商品名 看不到化学名 不知道是干啥用的 药监局于2006年发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也就是常说的24号令 规定如下:第二十五条 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二)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三)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四)除因包装尺寸的*而无法同行书写的,不得分行书写。
第二十六条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称。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按照上述规定 要设计出一个美观的外包装真的不是一个容易事 而且 大部分药物是处方药 包装设计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医生开药才不管你包装好不好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6:51
一、不允许,药品包装设计是有严格法规要求*; 二、没必要,《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说得很清楚,这一点上面的朋友已经回答得很清楚,花哨的包装是不允许的,不能够误导民众,耽误查看药品说明。药品包装盒受到的*更多,就像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经济,不是任由你市场导向的。另外药品的购买这种容错率很低的购买行为和日常用品购买不一样,大多是听从医生或者药师建议,自主选购的情况比较少,另外哪怕你自主选购,你的根据也是品牌和厂家,不会是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