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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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1:53
1、法的渊源不同。
在*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指制定法,*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承认法官有创制法的职能,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的分类不同。
*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公法主要指*、行*、刑法、诉讼程序法,进入20世纪后又出现了社会法、经济法、劳动法等有公私法两种成分的法。
英美法系国家无公法和私法之分,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普通法是在普通*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衡平法是由*官*审理的申诉案件的判例形成的。
3、法典编纂的不同。
*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国家通常不倾向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即使后来英美法系国家逐步采用法典形式,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
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审理方式,奉行干涉主义,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考虑制定法如何规定,随后按照有关规定来判决案件。
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法官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法系
百度百科-英美法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1:54
区别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1:54
见图片,在渊源,法典形式等都有差别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1:55
42期 《时尚汇》精编版15 10-20_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