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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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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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2 19:37
抵押担保是连带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不转移特定财产的占有。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1、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不同。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约时才有履约义务,即补充;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和主要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在保证范围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提出索赔。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担保中保证人和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适用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一般不存在连带债务,但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不具有事先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为抗辩事由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一般保函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行抗辩权,即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对主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有担保时,以担保权益为由,优先担保权益;
4、连带责任的保证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还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担保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力强,对债权人相当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保证力较弱,保证人的负担较轻。
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到期时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者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从轻,即*对被保证人不强制执行时,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责任较大,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2 19:38
债务担保人有两种担保形式:一般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的责任是在债务人没有资产偿还的情况下,一般担保人才承担偿还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与债务人有同等偿还债务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一方追讨偿还债务的权力。
可以参照《担保法》学习。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