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了未办婚礼算过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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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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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0 08:39
领证了未办婚礼算过门。
法律上只认结婚证,不管办不办酒席。既然领了结婚证,已经是合法的夫妻了,即在法律上是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同居,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而且一旦他们之间出现任何纠纷,都要以夫妻的身份关系来处理问题。
那结婚登记的流程: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综上所述,婚礼在结婚的过程中是可有可无的,我国法律制度从来没有规定过结婚必须得办婚礼,领结婚证才是结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