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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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6:22
分析如下:1、由村民按户的形式按户提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申。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4、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5、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6、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